根据相关单位申请,经成本调查和监审,拟定于2018年3月底组织召开酒泉城区调整出租车运输价格听证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和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》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听证会听证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人4名。听证人由酒泉市发改委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,听证会主持人由听证人中的工作人员兼任。 二、听证会参加人名额、构成及产生方式 (一)本次听证会共设34名听证会参加人,人员构成: 1、消费者代表13名; 2、经营者代表4名; 3、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4名; 4、相关领域专家、学者代表2名; 5、政府有关部门代表7人(市财政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公路运输管理局、市法制办各1人,区发改局、区交通运输局、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各1人); 6、酒泉市、区人大代表各1名; 7、酒泉市、区政协委员各1名。 (二)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.消费者由酒泉市发改委委托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; 2.经营者、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由酒泉市发改委聘请; 3.专家学者代表、政府部门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等人员由酒泉市发改委委托行业组织、政府主管部门推荐。 (三)听证会参加人推荐或报名条件 1.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 2.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,公正、公平的工作态度,能够客观真实反映意见建议。 3.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、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,并保证能亲自参加听证会。 三、旁听人员名额及产生方法 听证会设旁听席,并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旁听人员6名。采取由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,由酒泉市发改委按报名次序选取。 四、新闻媒体名额及产生方法 听证会邀请主流新闻媒体参加。 五、报名方法 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,自即日起带有效证件到酒泉市发改委商价科(市政大厦西14楼61409室)报名。 截止日期:2018年3月10日18时前。 联系人和电话:杨紫璇 0937-2618738 酒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
来源:市政府办 |